问题 | 新冠病毒疫情是否属于无法避免的灾难? |
释义 | 疫情为不可抗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疫情属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中的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自然、政治、社会等因素。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区别在于表现形式、后果和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一、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具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等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因素包含什么 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因素包含: 1.自然因素,例如,台风、洪水、冰雹,暴雨等; 2.政治因素,例如,政府征收、战争等; 3.社会因素,例如,罢工、骚乱、抗疫、游行示威等; 4.合同中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 三、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有什么区别 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有如下区别: 1.表现形式不同,情势变更主要表现为意外事件,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等,不可抗力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 2.后果不同,情势变更相对可以克服,而不可抗力不能克服; 3.法律责任不同,不可抗力可以部分或全部免责,而情势变更一般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具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情况下无法履行民事义务的一方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合同中的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自然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有区别,前者主要表现为自然灾害,不可克服且可免责,而后者是意外事件,相对可以克服且一般不能免责。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章 疫苗流通 第三十五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疫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接种单位不得接收该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六十九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生产和供应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疫苗。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优先运输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保障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二章 疫苗研制和注册 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疾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制定相关研制规划,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多联多价等新型疫苗的研制。 国家组织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联合攻关,研制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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