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动产继承需要公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变更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但若因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导致变更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且前述的记载内容,一般会予以公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