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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固废露天堆放是否违法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放贮存,未采取任何符合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防护措施,且有部分危险废物混入普通非危险废物贮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一款第(六)项 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企业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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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