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了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刺激性,因而社会危害性也就更大,对社会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害就更为严重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和赤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 传播淫秽物品 罪另外,由于本条对于本罪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 并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不能含有以牟利为目的,否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