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证考试合格后一日内核发驾驶证。领取驾驶证的具体方法如下: 1、受理岗按照程序审核申请材料; 2、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3、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 4、受理岗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5、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6、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 7、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驾驶证期满换证的方法如下: 1、到当地车管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表格《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规范的填写; 2、到当地车管所受理岗窗口提交以上准备的资料和填写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通过审核在受理的状态下,出具驾管业务受理凭证; 3、缴纳工本费; 4、业务申请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到车管业务办公点发证岗窗口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