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小卖部属于个体工商户,通常的经营范围有啤酒饮料,生活用品,水果,零食。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体制和经营体制逐渐灵活,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原来以单一形式存在的百货商场和供销社供不应求,无法适应群众的生活需要。随着市场进步,城市和农村出现小卖部。小卖部一般设在城市内的社区和农村的繁华地段,主营生活日用商品,有着经营成本小、规模小、商品种类少、分布广等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