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级企业法律顾问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包括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即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即指企业聘用的企业法律专业管理人员。无论哪种形式的企业法律顾问,都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但通常情况下,企业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服务范围中会排除仲裁、诉讼,劳动争议、投融资等专项法律服务。 一、法律顾问和律师有哪些不同 法律顾问和律师的区别如下: 1、地位不同。法务专员属于公司内部聘请的员工,日常包括合同草拟、审核、新项目洽谈协助等等。法律顾问是外聘兼职的,一般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签订合同,每年给予兼职费用,若有参加诉讼另外收费,一般是案件费用会有折扣; 2、任职资格不同。法务专员一般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法律顾问一般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签订合同,需要律师资格证。一般的大公司都设有法务专员,遇到案件时会找外聘律师,然后由法务专员协助外聘律师; 3、作用不同。公司法务专员最早出现在大型外资企业。外商在中国投资,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而且中国正在加速推进法制化建设,因此,设置专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法务专员,对外企来说尤为重要。 法律顾问是律师和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聘请,为聘请方就业务上的问题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办理各种法律事务而进行的专业性活动。 二、收到与事实不符的律师函怎么办 收到与事实不相符的律师函后,当事人可以告知对方相关的事实,也可以委托律师也向对方发律师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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