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按照法律规定只能在注册地经营。法律规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必须一致,如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需向工商部门申请异地经营备案或申请 分公司 备案。 《 公司法 》第十二条:公司的 经营范围 由 公司章程 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 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 子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 公诉 的执照作为经营范围的证明,申办子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