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