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燕郊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为: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各地区就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人员、经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等人才,可以凭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在就业、居住地办理我市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 《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全面放开人才落户条件。在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永清县、固安县就业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人员、经组织或人社部门认定的优秀人才、留学归国人员、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才,可以凭相关学历、人才绿卡、资格证书等,在就业、居住地办理我市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