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租赁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房屋租赁的交易手续费。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 加强行业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要加强出租住房治安管理和住房租赁当事人居住登记,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租赁双方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3、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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