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赡养关系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赡养关系确定及赡养费分摊方式的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力赡养的父母可要求支付赡养费。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祖父母也有赡养义务。赡养费可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分摊方式在纳税年度内不可变更。个税附加扣除中的赡养支出也可按照约定或指定分摊。《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赡养关系如何确定 1、赡养关系的确定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赡养人平均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在哪 1、被赡养人平均分摊,顾名思义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了. 2、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说的: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是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只是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而已。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自己商议,在赡养支出在个税附加扣除中金额或比例。 结语 赡养关系的确定涉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力赡养的父母有权要求赡养费。同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也有赡养义务。赡养人的分摊方式有平均分摊和约定分摊两种。纳税人赡养被赡养人的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包括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以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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