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托收方式有: 1、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1).跟单托收概念 跟单托收是汇票连同商业单据向进口行收取款项的一种托收方式,有时为了避免印花税,也有不开汇票,只拿商业单据委托银行代收。 (2)、跟单托收种类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D/P 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 2、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货运票据的一种托收方式。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样品费用、佣金、带垫费用、贸易从属费用、索赔以及非贸易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五条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