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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幼儿园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处理办法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克扣工资、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时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行为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法律分析
    你好,单位不按时给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教师工资保障措施及幼儿园拖欠问题的解决方案
    教师工资保障措施及幼儿园拖欠问题的解决方案是确保教师工资得到及时支付,维护教师权益的重要举措。针对幼儿园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首先,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机制,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包括建立工资账户、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等。其次,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拖欠工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加强幼儿园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经营状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经济问题。此外,建立教师工资保障基金,为遇到困难的幼儿园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教师工资得到保障。通过以上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有效解决幼儿园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结语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行为均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和处理此类问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追加赔偿金。针对幼儿园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建议建立健全工资支付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幼儿园管理,建立教师工资保障基金等措施,以确保教师工资得到及时支付,维护教师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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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8: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