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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
释义
    一、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
    1、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如下:
    (1)职工债权;
    (2)利息请求权;
    (3)待定债权;
    (4)连带债权;
    (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债权申报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债权申报需要的资料如下:
    1、债权申报书;
    2、债权证据材料 ;
    3、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利息计算至 破产企业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债权人提供);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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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3: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