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本人和家庭共有财产、临时性收人、银行存款的账户及金额; (二)房产、车辆、通讯工具、古玩字画、高档家用电器、金银首饰、玉器、古钱币、收藏的邮票,承包的荒山、耕地、林地、果园以及饲养的牲畜等财产; (三)以他人名义购置的房地产和其他不动产; (四)持有的有价证券; (五)共有财产及所占份额状况; (六)债权情况; (七)知识产权状况; (八)其他财产或权利。 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有报告财产的义务,同时在人民法院调查的过程当中,被执行人也需要依法配合,如果抗拒执行或者拒不报告财产,即便不构成犯罪,法院也可以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罚款,人民法院对于这种拒不配合的老赖,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很多的。 一、法院强制执行了公司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还不给钱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该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者是执行庭进行处理。这时法院一般会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若是当事人知道对方财产线索的,也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 二、强制执行案件的流程有啥?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规定期限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 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规定期限内启动调查程序。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执行中采取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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