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事故拖车费算谁的 |
释义 | 车辆事故拖车费谁出,需要根据拖车的具体原因进行判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因交通事故,交警需要扣车调查而拖车的,发生的拖车费用,原则上不属于事故直接损失部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因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无法自行行驶移动,需要拖车进行移动运输的,发生的拖车费用由本事故责任方来承担,若车辆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但必须有发票。 车辆事故拖车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因交通事故扣车调查拖车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的,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2)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因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无法自行行驶移动拖车的: (1)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施救费,只要车辆在商业保险中投保了车损险和三险,相关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拖车费用,但必须有发票; (2)车辆没有保险或者不存在保险情形的,拖车费用应该由本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