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最新职工日工资计算方法,职工月计薪天数现在为21.75天,所以每天的工资是:月工资/21.75;此前是按照20.92天计算,因此加班费与日工资将略有减少,这是根据最新《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计算得出的。 劳动保障部1月10日公布的通知指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分别作出调整。 一、员工日工资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方面,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原来是20.92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通知明确,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职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二、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颁布,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条例规定: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正式颁布的条例广泛吸收了社会各界的意见,未休年休假补偿金过低的意见也在正式条例中得到了解决。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