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在国家司法机关进行正常诉讼活动时,使用各种方法进行妨害,扰乱国家司法国家司法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