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远粤通卡(记帐卡)服务指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粤通卡记账卡的申请、结算、发行、修改客户资料、密码管理、通行费发票邮寄、短信登记及电子清单服务和卡片注销等8个方面的内容。单位客户需提交担保证明文件和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经核准后即可发卡;个人客户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并缴纳卡片工本费和保证金。记账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方式,用户可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到客服中心营业厅办理相关服务。 法律分析 申请: 目前,我们只接受单位客户进行记账卡办理。如果个人客户希望办理记账卡,他们可以向指定银行申请联名卡。单位客户需提交自身信用、保证、保证金或存款质押等担保证明文件中的一项或数项,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帐户,填写《记帐卡申请表,携申请记帐卡需要提供的证件与划扣通行费的银行帐号向**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不含服务点、办卡点,下同)申请(接受传真申请),经核准后即可发卡。 2.结算 记账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方式。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采集记账卡通行记录,上传粤通卡资金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结算中心自动、分次从用户银行帐户中划扣记账卡相关费用,按月提供汇总发票。 3.发行 记账卡审批通过后,客户可凭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记账卡发行,同时需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缴纳卡片工本费以及保证金。 4.修改客户资料 用户登记的基本资料(指客户类型、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开户银行、账户类型、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八项资料)发生改变时,仅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变更,用户登记的非基本资料(指除上述八项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发生改变时,注册用户可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客服中心营业部(包括营业厅、办卡点及服务点)、网站更改用户资料,或拨打96533热线办理。 5.密码管理 (1)更改密码:用户可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直接到**卡客服中心营业部修改记账卡的密码。用户提供正确的记账卡卡号及原密码,输入新密码可即时生效。 (2)重设密码:注册用户如遗忘密码,可携记账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密码重设。 6.通行费发票邮寄、短信登记及电子清单服务 若需享受邮寄通行费发票、登记短信或电子清单的服务,请凭用户密码或凭有效身份证明登陆网站、拨打96533或亲临**卡客服中心营业部登记。 7.卡片注销 如您不需继续使用粤通卡,需凭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亲临**卡客服中心营业部营业厅办理卡片注销,如该卡缴纳过保证金,该款项将于3个月后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至您名下的账户内。 8.查询服务 用户可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或有效身份证明通过96533热线、网站或到**卡客服中心营业部查询记账卡消费信息。 拓展延伸 粤通卡(记账卡)是一种广东省内通用的电子收费卡,用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的收费。根据《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粤通卡的申请流程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 用户应当在粤通卡服务机构的网站上或者到服务厅办理粤通卡的申请手续。 2. 用户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车辆行驶证或者车辆登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以便核实用户身份信息。 3. 用户应当填写《粤通卡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 4. 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并发放粤通卡。 如果用户在申请过程中未提供有效证件或者证件资料不齐全,服务机构有权拒绝受理或者要求用户提供补充材料。如果用户在申请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信息,服务机构有权拒绝受理或者要求用户提供更正或者补充的材料,并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结语 申请记账卡需要向指定银行申请联名卡,并提交相关担保证明文件和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记账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方式,用户需前往客服中心办理发行、修改客户资料、密码管理、通行费发票邮寄、短信登记及电子清单服务和卡片注销等业务。同时,用户还可以通过96533热线、网站查询消费信息。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七十二条 收单银行应当明确收单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承担协调处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登记管理、机具管理、垫付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等的职责。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 第九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如下: (一)正常类: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 (二)关注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90天(含)。 (三)次级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91-120天(含)。 (四)可疑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121-180天(含)。 (五)损失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180天。 在业务系统能够支持、分类操作合法合规、分类方法和数据测算方式已经中国银监会及其相关派出机构审批同意等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采用更为审慎的信用卡资产分类标准,持续关注和定期比对与之相关的准备金计提、风险资产计量等环节的重要风险管理指标,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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