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什么? |
释义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等。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症、禁忌症、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 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 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 节育方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 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 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 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 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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