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