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 诉讼 中涉及20件以上 民间借贷 ,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2、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3、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法律客观: 根据《 刑法 》第186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