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 |
释义 | 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公民。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具体如下: 1、选举权是公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则是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由一国宪法法律规定并受到保护。选举是与代议制民主密不可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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