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年利润月末需要结转吗 |
释义 | 一、本年利润月末不需要结转,年底结转即可。每月需要把当期的利润结转到本年利润当中,12月结账还需要把本年利润结转到未分配利润科目当中。本年利润月末结转时,每个月都要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对于利润分配,一般年末进行结转,不需要每个月都做会计分录,年末一次处理即可。 本年利润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本年利润是一个汇总类账户。其贷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实现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借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二、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区别 本年利润定义:它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来计算确定的,也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到12月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本年利润是汇总类账户。它的借方登记内容是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净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贷方登记内容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利润分配定义:它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所分得的利润,按照规定,主要是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