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遗嘱的财产继承 |
释义 | 一、无遗嘱的财产继承 无遗嘱财产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法定继承的人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谓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均等分配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可以直接给孙子吗 遗产能直接给孙子,但应当是通过遗嘱的方式给予。法律上规定,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其爷爷死亡的,则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其爷爷的遗产,但是该方式不是遗产能直接给孙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如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遗产权利从属证明材料;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继承人的继承权证明。例如,遗嘱等; 5.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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