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旧户口本不可以同时使用。新户口本颁发时,旧户口本会被收回或在旧户口本上加盖注销章。居民户口簿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关系,是户籍调查的主要依据。 法律分析 新旧户口本不可以都使用。一般颁发新的户口本时,旧的户口簿是要收回去的,或者派出所在换发新证的时候在旧的户口本上加盖某一页的注销章。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 拓展延伸 户口本更换:新旧并存的使用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新的户口本后,旧的户口本仍然有效。新旧户口本可以并存使用,但需要注意以下规定:首先,新的户口本是最新的法定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其次,旧的户口本作为历史记录仍然具有参考价值,但不再作为主要身份证明使用。在实际使用中,如办理银行业务、申请证件等,通常要求提供新的户口本。然而,某些特殊情况下,旧的户口本仍可能有一定的使用场景,例如查阅个人历史信息等。总之,建议在日常生活中优先使用新的户口本,确保合法权益和便利性。 结语 新旧户口本不可同时使用,新户口本应优先使用。旧户口本作为历史记录仍具参考价值,但不再作为主要身份证明。在实际使用中,如办理银行业务、申请证件等,通常要求提供新户口本。建议在日常生活中优先使用新户口本,确保合法权益和便利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