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驾车时有哪些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
释义 | 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包括车门未关好、阻挡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行为,以及熄火或空挡滑行等。此外,还包括交警规定外的抽烟、打手机、疲劳、酒后等行为。聊天、换衣、低头捡东西、看车载电视等也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法律分析 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意思是除交警规定的抽烟,打手机,疲劳,酒后的行为。比如开车时聊天,换衣服,低头捡东西,看车载电视,都属于妨碍安全行车。 拓展延伸 高速公路驾车时的安全隐患与应对措施 高速公路驾车时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来确保行车安全。首先,超速驾驶是常见的安全隐患之一。我们应该遵守道路限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车速。其次,不保持安全距离也是一个问题。我们应该与前车保持足够的车距,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此外,疲劳驾驶也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因素。在长途行驶前,我们应该休息充足,避免疲劳驾驶。此外,注意交通信号灯、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等也是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措施。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提高安全意识,以确保高速公路驾车时的安全行车。 结语 安全行车是每个驾驶人都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包括车门未关好、悬挂物品妨碍视线、使用手持电话等。此外,超速、不保持安全距离、疲劳驾驶也是常见的安全隐患。为确保行车安全,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警觉,提高安全意识。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高速公路驾车时的安全行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六章 收费公路 第六十八条 收费公路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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