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代扣代缴社保的会计分录: 1、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分录是: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此为实际代扣社保部分)。 2、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分录是: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此为实际代扣社保部分);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