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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何有离婚判决书还要生效证明?
释义
    为何有离婚判决书还要生效证明?为何有离婚判决书还要生效证明因为离婚判决书有上诉期,一般是15天。如果对方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话,该份判决书是不能生效的。因此判决日期不是生效日期,需要开生效证明。作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未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后,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没有领取判决生效证明,在办理结婚手续时民政局也不予办理结婚手续。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发挥的作用:一、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时,作为原告通常都会计划在半年后发起第二次离婚诉讼,而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北京法院的立案部门都是需要原告提交该文件以证明不准判离的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且距第二次起诉离婚已满半年。如果没有这个证明,立案部门便不能确定上一次诉讼是否正正处于离婚上诉审理阶段而未结束。二、一审判决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到公安户籍部门更改自己的婚姻状态、或者方便自己在离婚后以单身身份购房的资格审查。如果缺少该证明,则相关部门亦无法判断判决书的真实效力,导致您在离婚后无法顺利办理很多事情。鉴于生效证明需要找原审判法官办理,而法官手中已结案件是要定期移送档案室归档的,一旦归档则还需要先去档案室查档,比较麻烦,所以您拿到判决书后最好在生效后马上找法官开生效证明。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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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