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核需要多久 |
释义 | 法院对民事、行政立案审查时间是七天;对刑事自诉立案审查时间是十五天;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立案审查时间是三十天;对执行异议之诉立案审查时间是十五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如房产、车子。 二、法院立案办事流程: 1、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审查法官批注处理指令后转至书记员处; 2、按书记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处交纳诉讼费用; 3、持交费回单到原书记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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