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恢复执行一般是指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的。和解协议的最后期限,债务人仍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个人申请人是两年,单位申请人是一年。让法院恢复执行,提出书面要求就是,当然最好能查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否则执行还是难以取得实际效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恢复强制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