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可否在试用期内随时辞职? |
释义 | 即时解除权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辞职,需提前3日通知,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通知。即时解除权情形包括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费、违反合同约定、违法规章制度等。经济补偿金按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只支付三倍数额,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员工可书面通知辞职,若单位不提供工作保障,员工可立即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拒绝支付可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一、员工可否在试用期内随时辞职? 可以,试用期的员工想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这是说在一般情况下要这样做,在一些特殊情况,员工有即时解除权,即员工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的即时解除权,是指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就有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仅如此,劳动者还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有即时解除权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无故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这时候双方僵持不下,劳动者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周末都加班,不加班算员工旷工等,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事后醒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也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经济补偿金的算法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一个月的工资如何计算?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很高的,则另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只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一般是需要在辞职前的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工作保障等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如果是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拒绝支付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结语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随时辞职,但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在特殊情况下,员工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员工享有即时解除权的情形包括: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违反劳动条件、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欺诈、胁迫订立或变更合同,以及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经济补偿金按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高于本地区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数额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如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保障,可立即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如争议可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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