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易流态货物管理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于2011年11月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1〕638号印发。该《规定》共28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交通部关于发布〈海运精选矿粉及含水矿产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88〕交海字275号)以及《交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海运精选矿粉及含水矿产品安全检验方法〉的联合通知》(〔89〕交运字198号)予以废止。 法律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管辖区域内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管辖区域内港口装卸、储存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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