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押金是租赁关系中的一种保证金,应当独立支付。同时,《物权法》也规定,押金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因此,押金和租金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以非现金方式支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是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它可以作为违约金。租赁合同中的定金,除本法另有规定外,适用前款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中介合同、居间合同的当事人约定押金的,应当将押金以现金形式支付,不得以物物抵押、转让有关权益或者以其他形式代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租赁合同中关于押金的约定,应当视为独立的条款,不得与租金合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