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聚众斗殴罪的规定中排除了因斗殴致人重伤、死亡这一结果。而且根据情节、危害性等的不一致,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之罪名,而聚众斗殴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名。因斗殴致人重伤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同时造成严重残疾的,那根据情节轻重可最高判处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