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不想用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怎么办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这是不允许随意更改。一是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的,为了严格管理,医院签发时也要在卫生部门的内部网站进行备案。其二,由于办理时不收费,国家为了避免废证浪费国家资源,所以不允许随意更改。如果想要改名,建议可以先向出身医院产科咨询具体详情,看能否更改出生证的姓名,如果不能变更姓名,建议在孩子落户时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更改,然后将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作为曾用名进行备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 ,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