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食堂不卫生怎么举报谁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食品卫生问题是每一位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待群众投诉举报时,经常会碰到投诉举报者因不知投诉举报常识致使时机贻误、证据消失,自身合法权益无法有效维护,甚至无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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