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2、进城求职农民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 4、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等事务以及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6、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 《就业和失业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就业和失业统计由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和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就业和失业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负责就业和失业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