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违法(虚假)的户口肯定是会被注销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真实的户口。怎样注销应根据当事人注销户口的类型而定: 1、如果是双重户口注销的,应携带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书及本人后解决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户主的身份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解决; 2、如果是参军入伍注销原常住户口的,应该凭当事人的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假报户口的、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根据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落户的户口应当注销。建议凭相关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及当时为小孩申报户口的相关资料等,直接向小孩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详细反映情况,承认错误,并申请在核实有关情况和接受相应处罚或批评教育后,按照有关规定注销违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