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在哪办理 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北桥富强巷19号 二、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三、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 ? 【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五、萍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