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萍乡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萍乡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流程有哪些 1、申请,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局,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东二路2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受理,签发,建设项目属于农垦系统内,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报送的材料齐全、合格 3、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二、萍乡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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