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贷款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
释义 | 有限公司的贷款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必须补充金额,补充到位之后也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 一、注销公司时需要补缴未实缴注册资本吗? 公司是由股东出资后设立的,公司股东的出资就是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多少体现了一家公司的实力,而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结束经营等情况时要进行注销,那么公司注销前需补缴未实缴注册资本吗?股东出资涉及两个方面的责任:第一股东对公司的约定出资责任,即股东应按章程按时缴纳出资。从这个责任上看,如果注销时《章程》没有规定股东应缴纳出资,则股东无义务缴纳。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法定补足责任,即基于公司经营活动,股东应对外承担出资补足责任。其法律依据为我国《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特定情形时,即使股东在章程上没有义务缴纳出资,但法律规定时,仍需以未缴出资仍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在注销前一般要对债务进行清偿,如公司现有资产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公司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需要补缴未完成的出 二、股权转让后怎样不承担债务 股权转让后股东本身就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起诉股东起诉公司公司负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被起诉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股东存在相应的过错。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实缴出资,股东就以自己认缴的股权份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恶意利用有限责任的外衣来规避责任,也可以穿破有限公司的外衣而追及到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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