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还建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取得方式不同,土地性质不同,交易税费不同。 取得方式不同:商品房是通过货币交易的形式来购买的,而还建房主要是以补偿形式取得; 土地性质不同:大多数的还建房是政府划拨土地去建造的,土地性质为划拨地,而商品房全部是出让地; 交易税费不同:土地为划拨地的还建房在交易过程中,是需要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而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 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部分经济发展快的城市对周边郊区进行城市化建设改造。为统一规划市政建设,需要对城市郊区农民原建住房进行拆迁,为妥善安置拆迁群众的居住用房,政府有计划地统一建房分配给拆除了原住房的居民。这种住房,称为还建房或统建房、统建楼。 还建房隐患: 1、产权隐患:买房时虽然承诺可以办房产证,但在实际中却很难兑现。而没有办理两证的房屋,依法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 2、变故隐患:虽然不少还建房为小产权房,但仍有一些房屋是经过了规划审批,是手续齐全的还建房,这些房屋是可以办理两证和上市交易的; 3、经适房隐患: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房产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五年,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还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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