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产转让成交方式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点击成交方式。其交易过程为:交易一方确定了买卖价格、买卖数量,但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因此,其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了定价委托。全国股转系统收到主办券商定价申报后,通过行情系统向市场发送逐笔定价申报信息。其他投资者可以通过主办券商交易软件点击揭示的定价申报信息,提交成交确认申报,与指定的定价申报成交。 (2)互报成交确认申报。其交易过程为:投资者双方协商好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约定号等交易要素,然后双方均通过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包括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对手方证券 账户号码),全国股转系统对符合规定的申报予以确认成交。 (3)收盘自动匹配成交。在每个转让日 15:00 收盘时,对价格相同、买卖方向相反且未成交的定价申报,将由全国股转系统交易主机进行自动匹配成交。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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