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来水公司没有义务通知用户用水异常,地下管道应该由用户保养维修,如果因为地下管道漏水导致产生大额水费,可以跟自来水公司协商减免一部分费用,毕竟不是用户用掉的,而是漏掉的。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第三十三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