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品稿酬的标准是该怎么确定的 |
释义 | 稿酬亦称稿费。是新闻、出版机构在文稿、书稿、译稿采用后付给著译者的劳动报酬。 作品稿酬,一般是按字数确定,确定报酬的方法有两种: 一、是作者和出版商在合同中确定, 二、是依国家规定执行。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作品稿酬标准是: 1、著作稿,每千字30-100元; 2、改编稿,每千字10-50元; 3、翻译稿,每千字20-80元; 4、印数稿按前述基本稿酬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书籍印数稿为基本稿酬的1%; 5、作品的稿酬除按上述基本稿印数稿方式确定标准外,还可采用版税式方法确定稿酬。版税式方法计算稿费的方法是出版图书的单价x印数(册)x版税率。版税率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原创作品一般为3%-10%;演绎作品一般为1%-7%.作者获得稿酬收入,应交纳个人调节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每部书稿酬不超过2万元的,减征30%的税收,即按14%征收个人调节税。稿酬的支付方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支付的方式可以是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时间应当是在书籍出版后一个月内结清,每次重印在出版后一个月内结付印数稿酬。 《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 第三条除著作权人与出版者另有约定外,出版社、报刊社出版文字作品,应当按本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四条支付报酬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或版税,或一次性付酬的方式。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出报酬,并一次向作者付清。通过行政手段大量印刷发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法律法规汇编、学习或考试指定用等作品,不适用版税付酬方式。报刊刊载作品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 第五条图书出版者出版作品,应在出版合同中与著作权人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和标准。 第六条基本稿酬标准 (一)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二)演绎作品: 1.改编:每千字10-50元 2.汇编:每千字3-10元 3.翻译:每千字20-80元 4.注释:注释部分参照原创作品的标准执行。出版者出版演绎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原作品巳进入公有领域之外,出版者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人的授权,并按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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