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队文职人员和公务员的区别 |
释义 | 部队文职人员和公务员的业务范围、工资待遇都不同。文职人员的工作是面向部队,涵盖范围更精确。工资待遇。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军队正式编制,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并佩戴相应标志符号,有机会参加军事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还将予以表彰奖励。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的程序,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应当履行退役安置程序,由国家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由战区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修订)》 第九条 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第十六条 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适用于新招录聘用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的文职人员,以及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 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适用于选拔符合退役条件且拟作退役安置的现役军人。 第十七条 文职人员首次招录聘用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局级副职以上或者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的,50周岁; (二)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或者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45周岁; (三)科级副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的,35周岁。 第十八条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直接引进文职人员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的程序,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应当履行退役安置程序,由国家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由战区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文职人员职务任免权限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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