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眉山市有疫情吗 |
释义 | 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6月16日发布) 6月15日0时至24时,四川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在成都,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在成都),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 截至6月15日24时,全省183个县(市、区)全部为低风险地区。 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在成都): 为既往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6月15日确诊。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在成都): 1例为6月1日自新加坡乘机抵蓉进行隔离; 1例为6月8日自中国香港乘机抵蓉进行隔离; 均于6月15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上海市来(返)川人员管控措施 从6月12日0时起,上海市全域由A类地区调整为B类地区,对近7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对6月12日0时前已在我省隔离的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 拓展资料: 温馨提示 1 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打疫苗、勤洗手、少聚集。 2 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时测核酸,主动扫码亮码、配合查验行程卡,有外地旅居史主动报备。 3 若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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