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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法第236条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一、刑法第236条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适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一)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本质必须是“明知的情况下”,强奸不是过失行为。
    (二)犯罪主体:一般是男子(即14周岁以上负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强奸罪是8种相对责任能力的人需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行为之一),然有一般就有例外,除男子可以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外,妇女亦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但妇女不能是单独的实行犯,只可以是共同实行犯或是间接正犯。例如帮实施强奸的人脱裤子、帮按住被害人等情形,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或是委托他人去强奸其他妇女,则构成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三)主观要件:需是有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目的或奸淫幼女的目的。
    (四)侵犯对象:需为妇女,且针对已满14周岁的妇女,是普通强奸罪;针对不满14周岁的妇女,是奸淫幼女;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已满14岁周岁的女性属于妇女;侵犯的客体为妇女性的自主权利和幼女的身心健康,即在客观要件上需违背妇女意愿,实施强奸行为。此处需要注意:不满14周岁的幼女需要区分于已满14周岁的妇女,即使幼女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是构成强奸罪的,因为幼女的心智不成熟,缺少辨认是非的能力,所以该情形也是构成强奸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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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3:52:38